來源:弓少星 張繼明 食品安全山東
近日,根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通報顯示,2020年8月28日,經山東省臨沂市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山東安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抽樣檢驗由濟寧鴻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雞翅中”,金剛烷胺項目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 560 號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報告顯示,根據檢驗依據SN/T 4253-2015,金剛烷胺μg/kg不得檢出,實際檢出14.0 μg/kg,結論為不合格。
據了解,金剛烷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藥,在抑制人流感病毒方面,金剛烷胺具有價格低廉,效果明顯等特點。目前還未曾在獸醫臨床上用于動物病毒病的預防和治療,但并沒被批準用作獸醫,將人用抗病毒藥物用于畜禽,不僅容易導致動物性食品中藥物殘留、動物病毒、動物機體產生免疫抑制和耐藥性等問題,還可導致病毒發生變異,影響動物疫病控制及人用病毒藥物的有效性。因此農業部在2005年發布第560號公告中,明確禁止在獸藥領域生產和銷售使用金剛烷胺。美國FDA于2006年也禁止將金剛烷胺等人類抗病毒藥物用于畜禽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