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聽取了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關于《山東省廠務公開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的說明,《條例(草案)》對廠務公開的概念界定、內容、形式、程序步驟以及開展廠務公開的領導機構作出規定,其中,最讓人關注的是涉及經營管理人員廉潔從業的情況,《條例(草案)》明確這些需要依法向職工公開,接受職工監督。
明確了廠務公開的概念
《條例(草案)》明確了廠務的概念界定,包括工業、交通、建筑、金融、財貿等各行各業各種類型和形式的公司、工廠在內的企業,涵蓋了所有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以及控股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而廠務公開的概念界定,則明確為“采取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依照法定程序,向職工公開重大決策、生產經營管理重大事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和經營管理人員廉潔從業的情況,并接受職工監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廠務公開的內容,是《條例(草案)》中最關鍵的內容之一,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控股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公開內容,有著不同的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公開本單位的重大決策事項、生產經營管理事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事項、中層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兼職等情況,年度業務招待費和出國出境費用支出等情況,均在公開范圍內。
而非公有制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主要要求公開單位的發展規劃、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事項,此外《條例(草案)》創設了授權性條款,這兩種企業單位可以參照國企、事業單位公開的內容實施公開,這一規定體現了山東特色。
可通過內刊等形式公開
作為民主管理制度的一種創新形式,廠務公開有多種形式!俺四懿扇÷毠ご泶髸猓稐l例(草案)》還規定可以采取‘廠務公開欄、內部報刊以及廣播、電視、網絡等信息傳播手段;廠務工作會、廠務聯席會、廠情發布會、職工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職工代表巡視和民主懇談會’等三個層次進行公開!鄙綎|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建華介紹。
業務招待費也需公開
《條例(草案)》對依照本條例實行廠務公開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控股的企業和事業單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規定“民主評議本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述職、述廉情況;集體合同履行情況;職工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每年至少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一次,并由職工代表大會進行審議”。
如果廠務公開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條例規定,《條例(草案)》創設廠務公開民主管理領導機構有權向有關部門發出“督促處理建議書”的特別規定,拒不改正,有關部門對其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的責任人員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