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區的公示內容依舊太簡單
13日,記者再次登錄各縣(市)區局頁面發現,原先未在平陰局頁面公示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已于13日上傳。在槐蔭區局公示的槐蔭區政務網頁上,記者發現此前立案時間寫著“1900年”的兩行公示信息已更新立案和結案時間。
其中,一則濟南槐蔭玉斌調料醬菜批發部涉嫌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等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立案時間從之前的“1900年1月1日”變為“2015年2月5日”,結案時間由原先的“結案時間”四字改為2015年4月2日。
與已在進行改進的這兩個區縣局不同,歷下區、歷城區、市中區局仍未對公示內容進行充實。歷下區局2月行政處罰案件中仍有河間驢肉火燒店、快餐店、小吃店等辨識度低的店名,并且未根據實際需要在案件描述中添加店鋪所在地。歷城區局公示的1-4月行政處罰案件信息中依舊有很多僅有陌生人名的處罰信息。
13日下午,平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經在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上該局頁面對4月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進行了再次公示。“以后我們會同時在縣政務網頁和市局里我們的網頁公示。”該局工作人員說,公示并沒有限制網址,但以最方便市民查詢的方式來公示才最有效果,槐蔭區食藥監局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將采納本報記者提出的建議,同時在區政務網站和市局網站公示該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針對公開內容存在過于簡單,甚至只有姓名的情況,市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將在14日前將信息補充充分。“我們覺得這個意見很中肯,公示的目的就是要讓市民看得更方便更明白,在已有的表格中補充更全面的信息,并不違反公示規定。”該局工作人員說。
歷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現7日的拖延主要因為工作人員交接工作時未理解需要由區局進行公示。在12日的采訪中,該局工作人員已表示,下個月將及時公示。天橋區、歷城區局均表示下月將及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