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5月19日訊(記者 李兆輝)今年以來,山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19日,山東紀委監察廳通報8起腐敗典型問題,其中6名原村支書被開除黨籍,皆與貪污和侵吞公款有關。
新泰市劉杜鎮閆家溝村黨支部原書記劉勇貪污低保金和惠農資金問題。2008年至2013年,劉勇截留貪污本村低保金3.49萬元;2007年至2013年,劉勇編造、冒用本村村民個人信息,虛報冒領惠農補貼資金4.7萬元并占為己有。新泰市紀委給予劉勇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樂陵市市中街道辦事處小王村黨支部原書記王建棟侵吞征地補償款問題。2012年至2014年,王建棟利用協助街道辦事處向小王村兌付征地補償款的職務便利,侵吞公款84.98萬元。樂陵市紀委給予王建棟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蘭陵縣磨山鎮西三峰村黨支部原副書記袁堂學貪污低保金問題。2011年至2014年,袁堂學在協助發放農戶低保金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將本村15戶低保對象的低保金存折占為己有,從中支取低保金18.54萬元,并將其中14.71萬元占為己有。蘭陵縣紀委給予袁堂學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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