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濟南6月2日訊(見習記者 范佳) 市民張先生反映,想憑之前兒子的無償獻血證等材料報銷一部分輸血費用,但因父子倆的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需開具父子證明。當地派出所因丟失檔案無法開具,此事不知如何解決。對此,濟南市血液供保中心表示,居委會和供血者單位也可開具證明。
“現在我感覺爹不是爹,兒子不是兒子。”證明父子關系這事讓張先生很頭疼。不久前,他在濟南軍區總醫院做了手術并輸了血,這是他第二次動手術輸血。聽說無償獻血可以優先用血,并能報銷一部分輸血費用。一年多前張先生動手術時,他的兒子就無償獻了400cc的血液,這次又獻了200cc。
因為張先生的兒子在結婚時戶口就從原始戶口中遷出,現在父子倆的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所以需要出具父子關系證明。醫院建議張先生去當地派出所開具證明。然而工人新村北村派出所告知,由于多年前的一次大水,張先生父子的戶籍檔案已經丟失。依據程序,無法開具父子關系證明。
濟南市血液供保中心一名工作人員稱,張先生兒子的獻血行為屬于無償獻血中的互助獻血,獻血后可以優先用血。該工作人員介紹,凡參加無償獻血的公民,自獻血之日起五年內免費享受五倍獻血量的醫療用血,五年后免費享受與無償獻血等量的醫療用血。或者其配偶、子女、父母自獻血30日起免費享受與無償獻血量等量的醫療用血。
“張先生的兒子一年多前獻的400cc血,可以報銷這次手術輸血費用中的440元,但這次獻血和張先生的手術輸血時間間隔不超過一個月,這次獻的血只能等到一個月之后本人或家人輸血時再報銷。”該工作人員說。
該工作人員表示,除了當地派出所,當地居委會、獻血者或輸血者的單位也可以開具父子關系證明。報銷時需要攜帶雙方的身份證、關系證明、獻血證、顯示輸血費用的出院發票等材料。
熱門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