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向商家索要“幫助費”
王建華不只對熟識20多年的趙利雙索取“幫助費”,對其他承攬醫院工程的商家也不例外。
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王建華以女兒需要租房、買房需要支付定金等為由,索要或默許青島某貿易公司董事長李紹光為其支付各種費用共計27萬余元。而李紹光的公司,在十五六年前就開始向該醫院出租醫療設備,租賃費收益已達5000萬元。
2013年10月,王建華在惠民縣衛生小區的房屋要裝修,委托某設計公司總經理許友超找人為其裝修,并默許該公司為其支付裝修費13萬元。此設計公司通過王建華,未經招標便承攬下了惠民縣醫院新區病房樓、門診樓等設計工程,設計費共計440余萬元。
2014年1月,王建華的房子需要購買家具,便讓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勇支付了家具款6.4萬元。
此外,王建華對上級領導的要求也是“言聽計從”,不惜動用公款和非法手段。2012年9月,惠民縣衛生局局長董躍強提出可能要調走,并流露出想帶輛車走的想法。王建華便讓趙利雙以綠化費名義虛開工程款發票,通過其建筑公司套取醫院公款30萬元。后趙利雙公司財務人員將該款送給了董躍強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