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踏法律損害法治把當事人權益和公平正義拋之腦后

  “律師是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更應當有意識地、自覺地維護法律秩序,做法律秩序的維護者,而不是法律秩序的破壞者。”——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律師學研究中心主任王進喜

  連日來,多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深刻反思,認為自己的行為嚴重破壞了法律實施,更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平正義。

  ——為了揚名獲利和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極少數律師甚至不惜犧牲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4年,鋒銳律所代理了鄂爾多斯一起涉及商標犯罪的案件。多名律師討論認為,從專業角度來講,該案最多可以提出輕罪辯護。但周世鋒為了能代理這個案件,卻提出做無罪辯護,并許諾如果不能把一半的犯罪嫌疑人“放”出來,就退回100萬元的代理費。代理過程中,周世鋒等人采取了抹黑主審法官、大鬧法庭、網絡炒作等慣用手法,沒想到法院仍然依法判決全部被告人有罪。

  “當事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并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周世鋒至今也沒有退還代理費。”該所一同出庭的另一位律師透露,周世鋒還對沒有與法庭對著干、沒有大鬧法庭、沒有支持他觀點的同案律師破口大罵。

  “他們炒作每一個敏感事件,就是希望把事件炒大,炒大到老百姓上街,最后發生官民沖突,造成流血事件,最好國際社會介入。”翟巖民說,事件炒得越大,對他們律師越有利,他們可以提高代理案件的標的,并借此出名、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至于當事人的權益能否得到保障,他們并不在乎。

  “糊弄、欺騙當事人,或為了錢、為了名,把一些普通案件炒作成熱點案件、把一些敏感案件炒作成政治案件。我認為這是沒有出路的,遲早會被當事人、老百姓看穿的。”犯罪嫌疑人、與翟巖民共同組織“訪民”去山東濰坊“聲援”的律師劉建軍說。

  據介紹,山東諸城徐某某被法院以貪污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徐某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前,其家人賈某某找到劉建軍,請他幫忙“翻案”。在劉建軍的策劃下,一場關于該案的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會上有人提出要“給法院施加點壓力”。劉建軍便找到翟巖民,由翟巖民聯系了10多名“訪民”前往濰坊,在法院門口舉牌、打橫幅、喊口號,導致大量群眾圍觀、交通嚴重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