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等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適當調整山東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

  其中,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80元提高到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新標準自8月1日起施行。(原文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