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101》報道,58歲的孫業龍,是棗莊市臺兒莊區泥溝鎮東黃莊村民。18年前,他認識了在當地一家飯店打工的李小曼。孫業龍說,當年李小曼14歲,跟自己女兒同歲,自己也一直把李小曼當女兒看待,兩人相處一直很愉快。然而,1997年11月的一天,兩個人這種融洽的關系,被徹底改變了。
出門買東西的孫業龍被派出所傳喚,原因是李小曼告訴派出所孫業龍和自己有不正當關系,2000年,孫業龍被以“奸淫幼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出獄后,孫業龍多次上訴,又不斷被駁回,這期間,不甘心的孫業龍一直請求李小曼能站出來說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