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0月10日訊(記者 陳加寶)山東省財政廳日前對省本級《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下簡稱《集中采購目錄》)作出進一步調(diào)整,采購品目大幅減少,采購自主權(quán)顯著提高,采購措施更加便捷。2016年省級《集中采購目錄》比2015年減少510多項。
2016年,省財政廳將根據(jù)歷年政府采購情況,將部分采購次數(shù)少、專業(yè)性強但采購金額相對較大的品目剔除集中采購目錄,如衛(wèi)星通信設備、雷達導航設備、食品加工專用設備、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機械等大類,以及部分品目下的子類目錄。為方便預算單位界定政府采購范疇,提高預算編制的清晰性和準確性,剔除所有品目下的“其他”采購品目子項,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一律實行分散采購。
為擴大預算單位采購自主權(quán)限,加快政府采購預算執(zhí)行,2016年我省將再次對限額標準進行調(diào)整。2016年省級服務類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由2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為全國同類標準最高。貨物和工程類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將貨物、服務的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由120萬元提高到160萬元,以便更多的項目通過更快捷的方式實施采購。首次對《集中采購目錄》設定品目最低自行采購限額標準,即貨物、服務類具體品目限額標準20萬元,工程類具體品目限額標準30萬元,限額標準以下的只需編報政府采購預算,具體可由單位自行組織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