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梳理,本輪專項巡視反饋的“問題清單”直指五類問題:

  1、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識不到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有差距

  2、黨員干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違紀違法問題頻發

  3、土地出讓、工程建設、資金管理等重點領域監管薄弱,違規違紀行為易發多發

  4、一些地方基層黨員干部作風不嚴不實,“四風”問題屢禁不止

  5、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問題突出,選人用人方面反映較多

  巡視發現,有的縣(市、區)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對查處違紀違法問題“捂著”、“蓋著”,很多問題是在巡視組進駐后才調查處理。如某縣縣直部門局長、副局長等5名干部發生違紀違法問題,該局仍連續兩年被縣委表彰為“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先進單位”和“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巡視還發現,有一些地方“四風”問題禁而不絕,頂風違紀時有發生。

  針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被巡視縣(市、區)將在反饋后在規定時間內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情況,并及時向黨內和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