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濟南11月26日訊(記者李鋼)大雪過后,熱氣騰騰的火鍋與大冷天最配,可火鍋店賣的羊肉是不是真的,確實讓人擔心。26日,省食藥監局、省公安廳等多部門進一步規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產經營行為,要求火鍋店等單位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產地或來源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應向消費者明確告知。廣大市民如發現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或本報96706熱線舉報,舉報屬實的還可獲得現金獎勵。

  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在屠宰環節屠宰主體必須取得相應合格證,并向相關部門申請檢疫,檢疫不合格的,應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在生產環節,要求加工單位規范產品包裝標簽標注,標簽應標注企業名稱、產品名稱、規格、成分或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生產混合肉必須顯著標注成分及比例;嚴禁用毛皮養殖動物胴體等非食品原料加工生產。

  在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要求銷售混合肉的經營單位,要向生產加工企業索要《檢驗合格證》等證明,并在銷售場所明示“混合肉”。同時,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病死、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以及標簽不完整的羊肉及其制品。

  對冬天比較火熱的火鍋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監管部門要求火鍋店、自助餐等餐飲服務單位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產地或來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應當向消費者明確告知。據省食藥監局有關工作人員透露,公示羊肉產地等信息,這是首次作出明確要求。

  為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打擊假羊肉違法犯罪行為,本報決定與相關部門聯合面向社會征集相關線索。歡迎社會公眾、企業內部人員舉報羊肉及其制品屠宰、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消費等環節的違法犯罪行為。廣大讀者可以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或者撥打本報熱線電話96706進行舉報。

  對廣大讀者提供的線索,監管部門將認真調查處理;對舉報屬實的,依法給予舉報者獎勵。根據相關獎勵辦法,舉報屬實最高可以獲得30萬元的現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