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學校校長辦培訓班,公辦教師有償授課,“禁令”形同虛設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通知,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并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嚴格教師管理,接受社會監督。然而,在濟寧城區多家教育培訓機構,在校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的現象較為普遍。

  “朗文英語就是明珠小學和十五中的校長合辦的,我們的老師請的都是學校里面的代課老師?!崩饰挠⒄Z工作人員對記者說。

  在北大青鳥博雅教育培訓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教育培訓機構一對一輔導的老師均為在校教師,至于是哪所學校的不方便透露,家長可以放心把孩子送過來。然而,作為在校生的家長們,這也正是他們的不放心之處。

  “學生在校得不到足夠的教育,家長就要報班,而這些培訓機構未經批準就開班,請的還是在校教師,這種屢屢違反規定的行為為何無人監管?”市民胡女士對教育部門的“不作為”感到無奈和氣憤。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了濟寧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高中以下的培訓教育學校的審批由所在地教育部門負責,誰審批誰管理。之后,記者采訪了任城區教體局,職業和學前教育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文化教育類的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立要經當地教育部門的批準,連鎖機構同樣也要在取得當地教育部門的許可后才可以辦學,如果只有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那么從辦學的角度上講該教育培訓機構是無效的。

  “像這種沒有經過審批,違規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可以由街道進行管理,一些違規的行為經舉報后教育部門會協調其他部門進行處理,但由于數量太多了,實在管不了,目前對于民辦教育的管理正在慢慢規范。”該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