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果>>學校負責人出面道歉 具體事宜正在協商
12月14日上午,記者見到了張浩的父親,他出示了一份當時與學校簽訂的入學協議,其中第二條約定,“學校保證學生學習、生活及人身安全。”協議最后,有學校老師及學生的簽名。張先生認為,“10月12日下午,孩子離校后,學校卻無人知曉,管理疏漏十分明顯,學校應當對孩子的死承擔責任。”
隨后,記者見到了該藝術培訓學校負責人。他出具了學校的辦學許可及相關證件,表示該藝術學校屬于有資質、通過教育局認可的民辦院校。一位學校老師稱,在同學及老師眼里,張浩性格有點內向,“不太愛說話,心里有什么事情,同學們都不知道。”
從14日中午11點多到下午1點多,經過近3個小時協商,學校負責人出面給張浩的家屬道了歉。張先生表示,他們接受道歉。目前,雙方就賠償一事,還在商議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