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提出2015年底消除重點河流劣V類水體,截至11月全省還有4處不達標,其中就包括濟南小清河段。12月初,山東省環保廳約談了天橋區、歷城區政府。

  2015年11月,省控重點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2.3mg/L和0.81mg/L,同比改善4.1%和3.9%,小清河流域水質同比出現小幅波動。

  全省17市中,菏澤、棗莊、東營、濟南、青島、泰安、德州、日照、臨沂等9市COD濃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彈,反彈幅度最高的是煙臺市,為22.9%;菏澤、東營、棗莊、日照、聊城、青島、泰安、濰坊、濟寧等9市氨氮濃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彈,反彈幅度最高的是德州市,為94.2%。

  2015年11月,按照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五類標準(主要指標COD≤40mg/L,氨氮≤2mg/L)評價,全省100個斷面中,除斷流和河道整治的19個斷面外,有77個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V類標準,占總數的77.0%;有4個斷面水質劣于V類,占總數的4.0%,比年初減少19個,與上月持平。

  17市中,有3個市存在劣V類水體,分別是濱州市秦口河下洼閘斷面、支脈河陳橋斷面;濟南市小清河辛豐莊斷面;淄博市烏河入預備河處斷面。記者了解到,辛豐莊斷面超標的原因是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不足,即便現在每天超負荷運行收納8-10萬噸污水,還是難以解決污水溢流問題。

  “12月初,我們已經就小清河超標的問題約談了濟南市天橋區和歷城區政府,敦促他們加大整治力度,力爭在年底前穩定達標。”山東省環保廳流域處工作人員相福亮表示。

  相福亮告訴記者,為完成省政府要求的今年年底前省控斷面基本消除劣五類水體的要求,省環保廳對部分斷面水質波動明顯、達標形勢不穩定的,致函當地市政府,商談共同解決流域污染問題;對劣五類斷面的責任地區涉水建設項目實施區域限批。責成有關市環保局對轄區內各市、縣突出水環境問題加強現場督查,限期解決。對超標斷面進行加密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個別外排廢水超標的污水處理廠,限期達標,必要時對入管企業限產直至停產。

  “從斷面超標原因看,因雨污不分流導致污水溢流影響河流水質現象普遍存在。”相福亮表示,下一步,在編制我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一期及二期)中,省環保廳將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各市政府,重點解決城市雨污不分問題,進一步鞏固流域治污成果,確保斷面水質穩定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