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省農業廳原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單增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單增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
大眾網綜合訊2012年11月,曾因一封允諾與妻子離婚、與情人結婚的“承諾書”被網絡曝光而聞名的,時任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近日被山東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最終,單增德以受賄罪,錄得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兩百萬元。
生于1961年7月單增德,是山東萊州人。1979年至1983年,就讀于當時的山東工學院(今山東工業大學)第一機械系內燃機專業。
畢業后,單增德被分配至彼時名聲赫赫的濟南輕騎摩托車總廠,然后很快借調至黨政機關工作。歷任山東省經委人事處副科級干部、主任科員、人事處副處長、人事處調研員兼副處長,山東省經貿委投資與規劃處處長等職。
2002年12月。單增德升任山東省萊蕪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官至副廳;四年后,即2006年12月,又任萊蕪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1年12月,單增德出任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兼黨組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