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大眾網記者從淄博廉政在線獲悉。近日,淄博市紀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是:
淄博市中小企業局黨總支委員、副局長楊文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6月至8月,楊文多次私用單位公車接送其去駕校學車。市紀委給予楊文黨內警告處分。
張店區財貿局副局長李敬東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9月7日,李敬東駕駛單位公務用車載家人外出就餐。張店區紀委給予李敬東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其本人承擔公車私用所產生的費用。
張店區南定鎮小旦村黨支部書記袁長星違規支付招待費問題。2014年3月至8月,袁長星用集體資金違規支付招待費。南定鎮黨委給予袁長星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其本人承擔違規支付的招待費。
高青縣蘆湖街道辦魏堡村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7月2日至9日,高青縣蘆湖街道辦魏堡村組織部分黨員干部及家屬到大連、旅順等地旅游,旅游費用以“黨員學習考察費”的名義入村集體賬目報銷。高青縣蘆湖街道紀工委給予失于管理、對公款旅游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黨支部書記史梅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應由個人承擔的旅游費用予以收繳,返還村集體。
桓臺縣荊家鎮衛生院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3年4月,桓臺縣荊家鎮衛生院未履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審批手續,逃避公車配備使用申報監管,違規使用公車。2014年3月,路國慶任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后,未對違規使用公車問題予以糾正。桓臺縣紀委給予路國慶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丁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