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在保障糧食安全方面承擔8項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意見》附件一并印發的《山東省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辦法》共11條,明確了糧食安全責任考核的對象、組織、步驟和原則,并對考核內容、評分辦法、實施步驟、結果運用、工作要求等具體事項作了規定。重點對各設區市政府在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保護種糧積極性、增強地方糧食儲備能力、保障糧食市場供應、確保糧食質量安全、落實保障措施6個方面的工作進行考核。

  《實施意見》還明確了市長在保障區域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8項責任,包括穩定發展糧食生產,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調動和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管好地方儲備糧,確保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質量良好、調用高效;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完善區域糧食市場調控機制,加強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穩定;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引導城鄉居民健康消費。同時,為確保市長責任落到實處,《實施意見》要求各設區市政府將糧食安全市長責任細化分解到所屬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并加強督促檢查。

  有關責任人不履行職責將被追究責任

  在落實方面,《實施意見》也從政策和監督考核方面明確了兩項具體措施。

  在政策措施方面,要求各設區市政府按照保障糧食安全的要求,落實農業、糧食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任務。加強對糧食重要政策的科學謀劃、統籌設計,涉及糧食安全的重大項目、重大工程要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糧食風險基金全部用于糧食方面并及時足額安排撥付。國家商品糧大省、超級產糧大縣獎勵資金按規定用于糧食生產和產業發展,特別是用于“糧安工程”建設。農業、糧食等部門要落實好保障糧食安全的政策措施。農發行等金融機構要在信貸資金上給予支持。

  在監督考核方面,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省糧食局。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設區市政府給予表揚,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資金安排和糧食專項扶持政策上優先予以考慮。

  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設區市政府,應在考核結果通報后一個月內,向省政府作出書面報告,提出整改措施與時限,同時抄送考核工作組各成員單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糧食局約談該設區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必要時由省政府領導同志約談該設區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因不履行職責、存在重大工作失誤等對糧食市場及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來源:中國山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