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14省份提及申建自貿區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至少有遼寧、黑龍江、海南、云南、寧夏、河南、湖北、廣西、湖南、陜西、甘肅、貴州、浙江、山東等14個地區在建議全文中提及申建自貿區。

  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對申報建設自貿區的態度略有差異,遼寧、湖北表示要“積極”爭取申報設立,廣西、湖南表示要“加快”,山東則表示要為“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申建積累經驗、奠定基礎”。

  而已經設立的上海、天津、福建、廣東四大自貿區,均在建議中對推進自貿區建設作出了部署。上海提出“努力建設高度開放的自貿試驗區”,要“率先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我國推進自由貿易區戰略、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探索新路”。

  天津提出“高水平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持續推進金融開放創新,建立自由貿易賬戶體系,加快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改革試點;福建提出“加快建設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廣東提出“高標準建設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構建與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管理規則接軌的自由貿易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