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日,本報報道了程女士辦信用卡遭盜刷24000元,去營市街派出所、桿石橋派出所、南辛莊派出所均沒能立案的經歷。見報后,涉事派出所的上級單位濟南市槐蔭區公安分局和市中區公安分局均回應目前已受理該案,但能否立案還得等初查后才能確定。
槐蔭區公安局
已受理案件,是否立案仍要協商
緣何信用卡被盜刷24000元,卻無處給立案?7日,濟南市槐蔭區公安局宣傳科一名工作人員解釋,濟南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信用卡詐騙類警情處置的流程的通知》要求處警依據以下順序:第一是信用卡的被盜刷地,第二是受辦理信用卡申領資料的銀行網點所在地,第三是與信用卡詐騙相關的犯罪地。
該工作人員說,目前已經查明刷卡商戶“山東銀座”的法人所在地并不在槐蔭區,而銀行網點所在地在桿石橋派出所轄區內,至于犯罪地,“營市街派出所受理案件之后,警方到達程女士指定的地點,發現已經人去樓空。警方要進一步確定這個地點是不是犯罪地。”
“根據目前調查情況來看,人的身份還沒有進一步確定,處警也要遵循上面的順序。”該工作人員稱,目前槐蔭區已經受理該案,但立案還要再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我們也要跟刑警分局再協調一下,確定由便于案件偵查的公安機關進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