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阻止17人次出境

  為什么在領導干部出國上管得這么嚴?這是有教訓的。2008年,溫州市委原常委、鹿城區委原書記楊湘洪出國考察滯留不歸,引發當地官場地震,楊湘洪因涉嫌受賄罪登上“紅通榜”。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分析,貪官外逃主要分四個步驟,首先是把妻兒轉出去,自己當“裸官”;其次是轉移資金,把非法所得轉到妻兒名下;第三步是辦護照,最后找機會逃出去。

  堵住貪官外逃之路,首先就要讓領導干部按規定辦理有關證件,按程序出入國(邊)境。針對外逃腐敗分子的“天網行動”,其中一項就是“清理違規出國證照”。

  如此看來,就不難明白,為什么公務人員出國要走這么多程序了。

  趙鵬注意到,2014年,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開通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專欄,歡迎海內外人士對逃往國(境)外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及其涉嫌向國(境)外轉移違法違紀資產等線索進行舉報。

  以我省為例,2015年,我省防止“邊追邊逃”,先后阻止出境17人次。目前,省管干部因私護照和港澳通行證均由省委組織部保管,因公出國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備案,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要即時報告。省追逃辦協調有關部門嚴格監控跨境資金異常流動,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對涉嫌充當地下錢莊的13家企業進行排查,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31件,其中立案13件,破獲9件,涉案金額236.8億元。

  (文中趙鵬、李婷、王夢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