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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給出信用信息公開路線圖、時間表——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7日內須在網上“曬”出來
時報1月11日訊(記者趙云龍)想要打造“透明政府”,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的公開公示是重要一步。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實施意見》,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的公開給出了路線圖和時間表。其中明確要求,各市、縣政府工作部門要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做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上述實施意見中提出,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信息外,應將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全面、完整、規范、清晰、準確地向社會公開。具體來說,凡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將不予公開。凡是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例如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狀況、宗教信仰等可反映相對人特征、狀態的信息,將進行技術屏蔽或模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