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雙方協調不成可到法院起訴
事已至此,趙先生希望養老院能給自己一個說法,也希望協商出雙方都能接受的一個結果。“我父親的吞咽功能有障礙,我們家屬是知道的。說到底,養老院至少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我并不要求他們承擔全部責任。”
趙先生說,他父親每個月有近4000塊錢的退休金,母親也是靠他的退休金來生活。“父親去世后,退休金就沒有了,我母親也沒有了收入。她是肝硬化晚期,需要長期住院、吃藥,每個月花費3000多元,而且這次受的精神打擊特別大。”
幾次溝通后,養老院同意給出的賠償金額和趙先生的要求相差甚遠。“起初,院方表示可以負擔三分之一的喪葬費,我們沒同意。到后來,說可以賠償我們2 。 5萬元。畢竟一個活人沒了,我父親也才64歲。這樣的話,我沒法給家人交代。”
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王新亮律師表示,雙方如果協調不成,趙先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死者生前作為養老院的消費者,養老機構應對其盡相應的看護義
務。雖然老人生前有病,但老人在看護期間出現意外,院方理應承擔一定的責任。雙方如果協調不成,只能到法院訴訟,至于責任比例的劃分,法院會在綜合考量后
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