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盛行 “最低消費”死灰復燃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濟南市各大星級酒店推出的年夜飯,普遍存在著“抬高價格”,設置“最低消費”以及收取“服務費”的情況。隨后,記者走訪了皇家花園酒店等幾家普通飯店,年夜飯預定同樣火爆,而且價格也并不低。
“就是八到十位房間,您最低消費1980元。不管您幾個人都是1980元。”跟在很多星級酒店只能吃套餐不同,在皇家花園酒店倒是可以隨便點菜,而且也不收服務費,但是菜金,必須要達到他們的最低消費標準1980元。
不僅要滿足最低消費,而且年夜飯的菜單現在就得提前訂好,大年夜晚上很有可能點不上菜。“那天晚上我們這全滿,你提前把菜單訂好,廚房那邊好備料,咱這主要是為了方便備料。過年來吃飯,到時候這個菜沒有,那個菜沒有,心里多堵得慌。”
記者又走訪了另外幾家家常菜館,情況也是大體一致,都沒有服務費,但都設有“最低消費”。
在走訪了濟南市的十幾家飯店之后,記者發現,大部分飯店年夜飯的價格,比平時就餐價人均會高出30元到100元不等。對于商家在除夕夜漲價的行為,很多市民表示,只要不是漲得太離譜,都能理解。“畢竟是過年,全國都放假。確實開飯店的比較辛苦,不放假,我覺得稍微菜金加一點還說得過去。”“或者是稍微加一點。因為過節,他們工作人員也不容易,不能回家過年,但是不能加的太離譜了。”
在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2014年11月1日實施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中,明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而在走訪中,記者發現,很多飯店的年夜飯基本都設置了最低消費,有一些飯店雖然聲稱并沒有最低消費,但是對包間的消費,已經限定為定好價格的套餐,消費者想進包間吃飯,也別無選擇。對于“最低消費”死灰復燃的這種情況,市民們普遍表示,無法接受。“就是因為這個,就不愿意去飯店吃,就在家里吃。”
而對于三星級酒店普遍收取服務費的情況,很多市民認為不太合理。“百分之十五二十的,我感覺多點。”“人家已經在這消費了,你還收服務費,光成掙錢了。”“飯店本身就該提供給我們服務,再收另外的服務費,我覺得就不合理了。”
業內人士解釋說,三星級酒店收取服務費是一種國際慣例,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并也就是說,酒店有事先告知消費者收取服務費的義務。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部宋文峰表示:“收取服務費都應該在酒店里進行明示,在顯著位置打出標語也好,或者通過另外的宣傳媒介,讓消費者預知。”
消協提醒消費者,如果酒店收取了服務費,但卻不標明提供了哪些具體服務,或者消費者認為并未體驗到“星級式服務”,那么,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來看,這樣的收費可能涉嫌違規,消費者可以通過消協或法律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