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濟南市的趙女士(化姓)表示,1月25日,我和丈夫準備去泰國旅游,就花了12180元在市中區英雄山路祥泰廣場竹園國旅報了團。原定1月30日出發,可當天家里有人生病住院。我們要去照顧家人,沒法去旅行了,就聯系竹園國旅,工作人員說,我們需承擔全部損失,報團的錢不能退。之后,經協商,旅行社只肯退給我們1000元。又沒去旅游,那剩下的11000多元錢咋就要不回來了?
家人突然生病,旅游泡了湯
趙女士告訴記者,年前她和丈夫想去泰國旅游。她的朋友在竹園國旅工作,1月25日,這位朋友托人給趙女士帶了一份竹園國旅的合同。趙女士簽了合同,交了12180元團費,出發日期是1月30日。
“可是1月30日那天家里有人生了重病,我們無法再去旅游了。”趙女士告訴記者,當時她就聯系了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日期已經不能改了,趙女士要承擔所有損失。
趙女士對此很不滿,聯系了旅行社領導,這名領導讓趙女士先處理家里的事,等處理完再說。趙女士說,等處理完家里的事情,已是年初七了。等她再聯系竹園國旅時,對方告訴她,此事還在處理中。
一萬多團費,旅行社只肯退一千
旅行社一直不給答復,2月18日趙女士親自去了旅行社。“說是每個人可以退500元的機票稅。”趙女士說,竹園國旅工作人員告訴她,只能退回機票稅,她和丈夫每人500元,共1000元。
“我不要求全部退款,但退1000元也太少了。”趙女士對旅行社的處理結果很不滿意,她告訴記者,她承認是自己的原因,才沒按時參團,但自己并沒享受相應服務,為啥退得那么少?剩下的11000多元難道白白給旅行社了?
竹園國旅:扣費是按合同來
3月2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竹園國旅工作人員。“都是按規定和合同來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能按時參團,扣除報名費是有規定的,合同上也都有。不同時間取消旅行計劃,都會按百分比扣除費用,但出發當天取消計劃,就是要客人承擔全部損失。當然,能幫客人爭取回的費用,會繼續爭取。隨后記者也撥通了濟南市旅游監督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簽訂了合同,就得按合同處理。
(生活日報見習記者 袁野 實習生 孫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