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濟南市反家暴庇護所在濟南市救助管理站掛牌啟用。截止到目前,還沒有遭受家暴的婦女來尋求庇護。庇護所是個什么樣子?符合什么條件才能申請入住?昨日記者走進剛剛開門的反家暴庇護所進行探訪。

  粉色溫馨“雙標間” 墻貼“家和萬事興”

  穿過長長的走廊,走進反家暴庇護所時,記者看到了這樣的陳設:倚靠在南北墻的兩張單人床,都鋪好了粉色的床具,中間的沙發也鋪著粉色的毯子。沙發正上方的墻上貼了一組裝飾組合畫,畫中錦鯉暢游,花卉盛開,“家和萬事興”的字眼十分醒目。茶幾、消毒柜、衣櫥和書桌等基礎設施一一陳列在房間內,南墻上的水鉆裝飾畫和書桌上的組合相框讓庇護所有了些“家”的味道。整潔的房間雖算不上奢華,但足以滿足短期居住的條件。

  這間“雙標間”配置的庇護所,依托的是濟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的場地。“原本濟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有3個房間,現在專門騰出了1個房間,因為是剛剛試行,簡單設立了東、西兩個床位。”濟南市流浪婦女及兒童保護中心主任陳曉黎向記者介紹,“現在看到的墻上的促進家庭和睦的裝飾畫、相框都是同事們捐的,主打一個粉色基調,就是為了創造溫馨庇護的場景,盡量把簡單的環境打造得初步具備救助條件,以溫馨為主,建議她們重返家庭。”

  申請入住需備齊4份材料

  “申請入住庇護所,需要哪些條件?”陳曉黎解釋說,反家暴庇護所是為濟南市轄區內遭受家庭暴力侵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和暫時無法回家的婦女提供臨時庇護。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危重病的婦女不予提供保護。

  另外,根據程序,受庇護人員在申請庇護時,還需要向庇護所提供4份書面材料,分別是本人庇護申請書、身份證明材料、公安部門的出警記錄或告誡書、居住地社區(村居)婦聯組織出具的相關證明,按照規定辦理相關入住手續。“所以,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或威脅時一定要先報警,通過公安部門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先認定家庭暴力的事實。”

  陳曉黎解釋說,受庇護人辦理入住后,庇護所可以根據受庇護人的要求,協調相關部門為庇護婦女提供心理疏導、婚姻家庭關系調適、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