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2016年我省擬安排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招生計劃總規模53.62萬人,比上年計劃增加4.51萬人,同比增長9.2%。其中本科計劃21.62萬人,比上年增加3900人;高職招生計劃32萬人,比上年增加4.12萬人。

  同時,根據教育部要求,為促進專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健康發展,我省將對普通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實行統一管理。

  普通高職(專科)招生計劃是指在有關高校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學歷教育招生計劃,主要包括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單獨招生、注冊入學和五年制高職等招生計劃類型。要有序推進普通高職(專科)教育分類招生改革,統籌應往屆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職人員、接受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初中畢業生等各類生源入學需求,合理安排各種考試招生形式的普通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并全部納入統一管理。

  除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普通本科高校,經省政府批準且教育部備案的高等職業院校(含高等專科學校),以及經批準的具備條件和資質的個別分校、辦學點外,高校不得在其他任何單位安排普通高職(專科)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工作要求,加強省際協商,兼顧省內外生源規模變化,合理編制跨省招生計劃,足額落實國家各類專項計劃。省教育廳將逐步探索高校在核定的辦學規模內,根據自身實際和人才需求自主確定年度高職(專科)招生計劃,有序擴大高校年度招生計劃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