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咋發?
基本年薪按月付,任期激勵收入延期付
方案中提出,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按照先考核后兌現的原則,績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兌現,任期激勵收入可實行延期支付辦法。
任期激勵收入如何延期支付?方案中提出,市屬企業負責人一般3年一個任期。任期激勵收入在任期考核后,原則上按5:5的比例分2個年度兌現。實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應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完成后,依據審計結果兌現。
有兼職的負責人薪酬咋算?
不得在兼職企業領取任何形式報酬
方案中明確提出,市屬企業負責人在下屬全資、控股、參股企業兼職或在本企業外的其他單位兼職的,不得在兼職企業(單位)領取任何形式的報酬。而且,市屬企業負責人不得在國家和省規定之外領取由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發放的獎金及實物獎勵。
在福利性待遇方面,方案中明確提出,市屬企業負責人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在公積金方面,方案中提出,企業為市屬企業負責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什么情況下薪酬會被追回?
有重大失誤造成重大損失,薪酬將被追回
如果市屬企業負責人違反規定兼職取酬,咋辦?方案中明確提出,市屬企業負責人存在違反規定自定薪酬、兼職取酬、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為的,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組織處理和經濟處罰,并追回違規所得收入。而且,市屬企業負責人因違紀違規受到處理的,將減發或者全部扣發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
方案中還明確提出,對任期內出現重大失誤、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根據市屬企業負責人承擔的責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發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追索扣回辦法適用于已離職或退休的市屬企業負責人。
薪酬信息公眾如何監督?
通過網絡等渠道向社會公開披露
方案中提出,將建立健全薪酬信息公開制度。上市公司的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向社會披露;未上市企業的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信息,參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向社會披露。方案還提出,薪酬審核部門按年度將審核的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信息,通過其官方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披露,接受社會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