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時已晚的“悔不當初”
2014年9月,有群眾舉報丁衛東存在多種問題,其中談到有企業老板給丁衛東送了一套房子。組織上把丁衛東叫去談話,丁衛東對舉報信中反映的問題斷然否決,并主動給東營市紀委寫了一封信予以說明。在這封信中,丁衛東并沒有提到房子的問題。3天后,丁衛東安排人把那套220多平方米房子的裝修款21萬元和4萬多元的空調款分兩次退給了劉向陽。一直到被逮捕前,丁衛東還認為自己退回了這部分錢,不構成犯罪。
“天天喊‘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現在回想起以前自己所做的工作,真是后怕,天天在違法中推進工作。”丁衛東在悔過書中寫道,“我一直以為,別人給的錢在案發前退還了就沒事了。給企業謀利益是履行職責,正常工作,又不是不正當利益。現在想來,只要你是領導干部,收了別人的錢財幫別人辦事,就是犯罪。”
“丁衛東懂經濟、會管理,在當地也有些政績和威望,工作能力不可謂不強。但他沒能守住底線,心思沒用在正道上,才一步步走向貪腐墮落。”萊蕪市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說。
到東營區工作后,丁衛東曾發誓好好工作,報答家鄉人民的養育之恩,決不能“丟人丟在老祖墳上”。但出身窮苦的他又很“注意影響”,據丁衛東交代,在擔任東營區區長4年多時間里,“怕影響,怕親戚、村里找辦事,一次村里也沒有回去,一點事也沒有給父老鄉親辦。”
在該案辦理過程中,萊蕪市檢察院堅持人文關懷,規范司法。辦案人員對丁衛東講形勢、講法律、講道理,真正使其認罪悔罪,從思想根源上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黨紀國法。在了解丁衛東的父親年邁多病的情況后,辦案人員及時和丁衛東的兄弟姐妹溝通,讓他們照顧好老人;在了解到丁衛東的妻子性格內向、精神壓力大等情況后,辦案人員對其進行了細致的心理疏導。正是在這樣的人性化辦案的情況下,丁衛東和妻子主動上繳了全部贓款贓物,積極配合檢察機關調查取證,主動帶領辦案人員找到了前期隱匿的紅木家具。
丁衛東在悔過書中寫道:“我不會忘記,萊蕪市檢察院辦案領導對我生活上的關心,心理上的安撫、勸導,人格上的尊重。他們人性化辦案深深感動和打動了我,我必須抓住減輕和從輕處罰的各個環節,主動如實交代紀檢、檢察機關沒有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
“我曾多次參加職務犯罪預防警示教育,也接受過法律知識的學習。但頭腦發熱一陣子就放下了,沒有打心底重視,沒有用心學習,現在后悔也晚了!”丁衛東“后知后覺”地感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