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二:安全距離失守,誰的責任?
為減少污染項目對學校居民區等環境敏感區的影響,國家規定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至少在300米以上。可是濟南歷城二中和齊魯制藥廠的距離,僅僅是一墻之隔,對此齊魯制藥廠的回應是學校隨意擴張導致。安全距離的失守,在常州事件中同樣存在,那么責任在誰?又該如何規避?
省政協委員張法水介紹,我認為可以加大這種對環境距離的特殊要求,是不是我們可以在今后此類的企業和居民區和教育區或者是辦公區達到一種足夠遠的距離,比如幾千米以上,甚至幾十千米以上。
疑問三:事件為何久拖不治?誰在“捂蓋子”?
在濟南歷城二中事件中,校方表示,廢氣污染長久存在,這么多年一直反映無法解決。常州外國語學校同樣是多次反映,也一直是久拖不治。
省政協委員張法水介紹,在處理類似于常州這種突發事件或者這種社會事件的過程當中,政府應該更加重視對老百姓健康的力度,本著以民為本的思想,積極地應對,積極的作為,不能坐等相關的媒體大量的負面報道之后才進行改正,才進行整改,這樣可能有一些危害后果已經造成,對人的傷害可能也已經無法彌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