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鄭某不滿“被分手”,強行將女友從外地帶回濟南并逼其喝下兌水的敵敵畏。看到女友中毒后痛苦的模樣,鄭某又聯系親屬將女友送至醫院。法院一審后認為,鄭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但屬于犯罪中止。在取得被害人諒解后,近日鄭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
法庭審理查明,鄭某與被害人張某自2014年相識后確立戀愛關系。同年12月12日,因鄭某吸毒等問題,張某向鄭某提出分手并于次日回到河北省唐山市的父母家中。12月13日晚,鄭某為了找張某和好并索要5萬元的借款,遂與兩名朋友駕車到唐山找張某。12月14日,鄭某從張某母親家中以給其購買電暖器為由將張某帶出,后在強行帶張某回濟南的途中將張某右眼部打傷。當日16時許,鄭某將張某帶到槐蔭區的家中,在與張某和好未果、索要借款不成的情況下,采用數據線勒、馬扎砸等暴力、威嚇手段逼迫張某喝下兌水的敵敵畏,后聯系親屬將張某送往醫院搶救,醫療費由鄭某的近親屬支付。公安機關接警后在醫院內找到了正在送張某就醫的鄭某并將其抓獲,鄭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