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惠民工程”純資本運作特大傳銷案
2015年12月,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區分局經偵大隊成功偵破公安部督辦的“惠民工程”特大傳銷案。經查,自2015年4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辛某伙同丁某、張某、竇某等人在泰安市籌劃組織了以“惠民工程”為幌子,以“民間自愿互助理財”為名的純資本運作非法傳銷活動,該組織采用交費入會的方式發展會員,以高額收益為誘餌,以“拉人頭”的方式引誘、鼓動會員繼續發展下線參與傳銷活動,發展會員1萬余人,參加人員涉及河北、內蒙古、遼寧、廣東等10余個省份,涉案總金額1億余元。目前,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其中5人被依法逮捕,17人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此類非法傳銷組織作案特點:一是以“拉人頭”和發展下線方式提成獲利。此類組織內部層次分明,分工明確,在無產品的情況下以拉人頭為主要手段。二是以“細胞分裂式”方式快速發展,涉案金額大。此類組織充分利用了微信、QQ等社交工具,對其組織進行宣傳,且以“細胞分裂式”方式使其得以快速發展,新會員交納一定費用進入該組織后,不需要交納其他費用,隨后按照相應級別提取新會員費用,級別越高獲利越多。三是組織嚴密,欺騙性強,活動更加隱蔽。此類組織以資本運作為名,對文化層次較低的人群具有很強的欺騙性,且組織高層人員行動較為隱密。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莫貪小便宜,投資時不要輕信所謂的小投資、高回報、低風險的虛假宣傳,對收取入門費、拉人頭等形式的組織要提高警惕,以防陷入傳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