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大學女友帶現男友出現,難抑怒火的前男友徐某對兩人大打出手,泄憤后又心生歹意將前女友性侵。5月17日,記者從山東日照嵐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提起公訴的徐某涉嫌尋釁滋事、強奸一案,日前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徐某獲刑三年零兩個月。

  徐某與小晴(化名)是大學同學,上學期間兩人戀愛并同居。去年8月,因父母干涉和互相猜忌,兩人關系破裂,偶有通訊聯系。此后,徐某和小晴分別在日照和東營工作實習。在東營工作時,小晴經人介紹與小杰發展成戀人。

  去年10月13日,徐某冒充自己的女友給小晴發短信進行辱罵,于是小晴就帶小杰到日照找徐某攤牌,但當日徐某拒絕見面。次日,徐某約著兩位好友在賓館堵住準備離開的小晴和小杰,并對兩人大打出手。發泄完怒火后,徐某又讓小晴歸還3000元欠款。因身上沒錢,小晴不得已讓小杰去銀行取錢先歸還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