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民警到三樓事發公寓內進行了調查,發現室內較亂,并在窗臺上提取到腳印,且有被盜痕跡。

  齊魯晚報記者隨后來到三樓。有公寓租客稱,“死的那個人肯定是小偷,這戶的租客我認識,10天前剛搬過來,是個年輕媽媽帶著孩子,她老公是附近消防隊的武警。”

  該租客告訴記者,因為這名年輕媽媽租的這間公寓沒防護網,剛搬來第一天晚上就遭竊了。“前兩天她帶著孩子回老家了,這準是她家被盯上了,剛被偷昨天又來了。”

  據了解,民警還在死者身上搜出了女式衣物。目前,事情的詳細情況警方還在調查。

  記者梳理發現,小偷因盜竊被摔傷或者摔死的事情時有發生。2003年2月,重慶一名初二學生潛入商店盜竊,被店主發現后倉皇逃離,不慎掉下懸崖摔死。死者父母認為,兒子的死是店主追趕造成的,遂將店主告到法院并索賠61萬余元。但法院以店主追趕小偷合情合理為由,駁回了死者父母的索賠。

  舜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鳳麗認為,小偷盜竊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雖然小偷最終死在房主家門外,但由于房主不在家,對其死亡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過失,從法律上來說不需要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