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換房”來濟養老,趁機受賄近80萬元
在公訴人指控李富山涉嫌貪污受賄的7筆交易中,其中有一筆被李富山稱為“以房換房”的交易。李富山為了退休后回濟南安享晚年,曾將其名下的一套臨沂國稅局單位宿舍,轉賣給與他關系密切的開發商李某某,根據二人約定,他將價值40多萬的宿舍賣給李某某,而對方為其支付一套他在濟南相中的售價119萬元的房產,款項直接打入濟南開發商賬戶。“李某某本就是臨沂數得著的房產開發商,為何還會選擇以如此大的差價購入你這套房?”對于公訴人訊問,李某某表示因為李富山曾給予他很大的幫助,沒有李就不會有他今天的成就,對此表示感謝,而這個行為卻被李富山解讀“以房換房”的私人行為。
庭審過程中,記者注意到,李富山始終低著頭仔細聽著公訴人的指控,并不時拿起筆來寫上一會。每一輪指控結束,他都認真把握著陳述機會,對每條指控內容一一作出回答。庭審從上午9點半一直持續到下午5點仍未結束,公訴人和辯護人就李富山涉嫌貪污罪行的訴訟持續膠著了近3個小時,而面對公訴人指控,李富山當庭提出異議,僅對受賄罪責部分認同。
進入最終辯論環節,公訴人陳詞道“本想著退休后來濟南含飴弄孫的李富山,卻倒在了利益的誘惑下”,聽完一直沉著應對的李富山沉默了一會,隨后表示“審判時間太長,心理壓力極大,而我的年齡也大了,這兩年反復回憶但很多細節記不清。”而在最后的陳述時間,李富山以兩句“相信法律,相信公正”結束。當審判長宣布休庭再作進一步討論時,他的情緒稍微慌亂了些,“是不是可以和親屬見見面”,他留下了這樣一句話就被法警帶了下去。
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