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山東高院通報了全省法院2015年開展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和權益保護的工作情況。去年,全省法院判處未成年人非監禁刑1127人;而對罪行極其嚴重的未成年犯罪人,堅持寬嚴相濟,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92人。而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犯罪中,多數涉及校園暴力。

  據介紹,近5年全省法院未成年犯罪人數每年始終保持在2000人左右,在全部犯罪人數中的占比不到3%。去年,全省未成年犯罪人數為1792人,比2014年減少341人。2015年,全省法院判處未成年人非監禁刑1127人,非監禁刑適用率62.89%;依法特赦未成年罪犯1188人,占全部特赦犯的94.06%;依法對124名未成年犯予以減刑、假釋。而對罪行極其嚴重的未成年犯罪人,堅持寬嚴相濟,依法從嚴懲處。去年,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92人,重刑率為5.13%。

  山東法院還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案件。以拐賣兒童、猥褻兒童罪為例,2015年這兩類犯罪案件數量分別比2014年增長35.87%、23.2%。去年,全省暴力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重刑率為32.3%,比普通刑事犯罪的重刑率高出20個百分點。

  山東高院同時介紹,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呈現新特點,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盜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搶劫、聚眾斗毆等類型,占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3/4。未成年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的案件數量增幅較大,其中絕大多數屬于嚴重校園暴力傷害案件,有些沖突發生在校園內,有些案件的未成年人在學校發生矛盾,而“約架”在校外解決,這類案件一般都是團伙犯罪。從未成年被告人的性別看,以男性為主,但也存在少數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