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權力受賄十萬 當庭翻供難逃牢獄

  董某某,原即墨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中心工作人員。2010年5月至11月,收受他人賄賂10萬元,在明知該市某某村一處準備出讓的26.12畝土地沒有辦理征用手續的情況下,幫助他人將相關征地檔案借出,由他人篡改勘測定界圖等圖紙,董某某填寫虛假的土地出讓方案逐級審批,使他人非法獲取土地使用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79萬元。 2014年12月,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不負責任亂用權力 玩忽職守情節嚴重

  沈某某,原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 2009年至2011年3月,在辦理市南區某某路數套房產借款抵押權登記過程中,違規辦理超過約定價值的抵押權登記,造成數名抵押權人超過抵押房產約定價值1241余萬元的債權無法受償;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違規辦理房產過戶,造成房主損失560余萬元;為幫助他人辦理違章房屋房產證,行賄3萬元。 2015年7月,法院以玩忽職守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