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反映預算統籌協調不到位
規范需深化改革避免職責重復交叉
對于這次的審計報告,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趙早早研究員分析,審計署更加突出反映了預算安排統籌協調不到位的問題。首先是預算分配和項目確定銜接不到位,存在預算已經下達時,項目還未確定的情況。如有的預算已經下到省里,但是相關項目還沒有確定,或者項目實施方案還沒有出來,從而預算分配與項目確定無法銜接。
其次是預算分配與專項規劃銜接不到位,這突出反映在高標準農田建設方面。目前,中央財政9個專項安排有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補助。這9個專項所依據的部委出臺的全國性規劃有4個,但這4個規劃的目標、重點并不完全一樣,從而使得分配的預算資金難以統籌,無法形成合力。
第三是預算分配與制度規定銜接不到位。發改委基建投資分配85個補助地方投資專項時,有32個專項有具體的管理辦法;有33個專項沒有具體管理辦法,依據的是專項規劃;有8個專項既不是依據具體管理辦法,也不是依據專項規劃,而是依據實施方法。
最后是基本預算銜接不到位。比如對同一個項目,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都安排了支出。
趙早早表示,從這次反映的預算安排統籌協調不到位的情況來看,統籌協調不到位是當前我國預算規范化還需進一步加強的重要表現,深層次的問題在于制度運作。進一步看,實際上,我國的項目編制問題,各種交叉重復、滯后缺位,都不僅僅是項目編制本身的問題,而是最上層的部門權力分割、相互間又缺少合作的問題。
因此,預算與規劃,都應當有充分的銜接,具有緊密的聯系。實現預算與規劃的銜接,就是與政策銜接,確定由哪些部門參與、每個部門在這個項目中的具體職責是什么,避免重復交叉。
審計報告所反映的預算與規劃的銜接不到位,充分體現了目前相關制度建設還不夠完善,缺少實現預算與規劃相銜接的必要內容,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予以改進。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
京華時報制圖汪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