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網上發帖
電動車與轎車同向行駛 
電動車與轎車距離越來越近 
發生刮擦 
騎電動車的老人倒在地上  
駕駛人李某某前去查看受傷老人

  大眾網濱州8月9日訊(記者 王亞明 紀學敏)8日,有網友在大眾論壇發帖稱,6月18日,其父親在濱城區一路口騎電動車被一轎車刮倒受傷,目前處于半植物人狀態,而濱州市濱城區交警大隊做出其父親負全部責任的認定,該網友認為此事故認定書不顧客觀事實,并提出質疑。對此,濱城區交警大隊通過本網向網友的質疑做出回應:事故認定完全是依據事故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作出,目前該事故已向交警支隊提出復核申請,案件正在復核中。

  8日下午,網友“我不胡說”在大眾論壇發布題目為“濱州東城交警大隊制造一起奇冤的真相”一文。帖文以實名訴稱,2016年6月18日,其父親騎電動車沿渤海四路行駛到北外環路口拐彎時,被李某某駕駛的同向行駛的小轎車刮倒,導致其父親頭部重傷,手術后仍處于半植物人狀態。

  “7月26日,東城交警大隊作出的事故認定書認定我父親負全部責任,機動車無任何責任,真是天下奇冤!”該網友在帖文中如此寫道。此外,該網友還質疑濱城區交警大隊不向受害人家屬出示事故完整視頻,并提出,根據這幾秒鐘的視頻認定事故責任證據不足的論據。帖文還對濱城區交警大隊在事故發生后第39天而不是10天內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也提出了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