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淄博8月12日訊(本網記者)8月12日,齊魯網記者從淄博廉政在線獲悉,在淄博市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中,各級黨委、紀委認真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嚴肅查處了一批違規違紀問題,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近日,淄博市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6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張店國土分局南定中心所原所長馮英進、南定執法中隊原隊長宮希忠濫用職權問題。2013年4月,馮英進與宮希忠在執法巡查工作中向非法開采人索取辦公經費后未依法查處。張店區紀委給予馮英進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宮希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司法機關判決馮英進、宮希忠犯濫用職權罪,免予刑事處罰。

  淄川區洪山鎮解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權志侵占村集體資金問題。2009年2月至2011年3月,王權志向解莊村委集資,違規從中多收利息;2012年至2014年,王權志違規用村集體資金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養老保險、車輛購置稅和保險費。洪山鎮黨委給予王權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并收繳其違紀所得。

  臨淄區鳳凰鎮中金村村委會原主任于同建、原委員于立強侵占村集體資金問題。2009年至2010年,經于同建決定,以發放補貼名義將該村收到的援助款和工程補貼款予以私分,于同建與于立強分別從中獲利。臨淄區紀委給予于同建、于立強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于同建、于立強刑事責任,并追繳其違法所得。

  桓臺縣索鎮王溝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劉維亮未履行程序用舊村改造房屋等抵頂工程材料款、用村集體資金購置小轎車等問題。2010年至2015年,索鎮王溝村未及時發放群眾農村危房改造安置補償款;未對舊村改造資金實行民主理財;未履行相關程序用舊村改造房屋等抵頂工程材料款、用村集體資金購置小轎車。縣紀委給予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原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劉維亮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高青縣常家鎮五合村原黨支部書記陳維軍違規辦理低保申報和套取財政補貼問題。2010年6月,陳維軍利用職務便利為其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人辦理低保申報,領取低保金;2014年2月,陳維軍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套取財政補貼資金用于村務開支。常家鎮黨委給予陳維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并收繳其違紀所得。

  沂源縣燕崖鎮北安樂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周仲慶低保工作弄虛作假問題。2016年1月,周仲慶隱瞞真實情況為不符合條件的農戶辦理低保。燕崖鎮黨委給予周仲慶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淄博市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要從上述問題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遵規守紀、廉潔履職。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挺紀在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問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