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71號段多詐騙,電信企業或須擔責
廣州資深律師田世國一直關注此事件,他稱,從徐玉玉案看,電信詐騙案頻發,在幾個環節都存在問題。
一是信息泄露情況嚴重。“從南京郵電大學發聲明的情況來看,高校新生個人信息被泄露是較為普遍的現象,是騙子行騙成功的最大幫兇。”田世國分析,從此次徐玉玉被“精準”地以“助學金”名義行騙的情況來看,騙子非常了解受害人的情況,“受害人的信息從哪里被透露的?現在個人信息被任意買賣的情況非常普遍,真正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又有多少?”
二是打擊力度不夠。“很多人不知道,電信詐騙立案是有數額限定的,這一條,我就覺得不合理。”另外,由于電信詐騙多是跨地區甚至跨國作案,打擊難度大,導致破案率不高,騙子們的犯罪成本低。“像這次的案子,如果不是因為出了人命,可能不一定會引起重視”。
三是企業責任落實還不夠。田世國認為,“就這次事件,電信企業也是要負連帶責任的,因為他們沒有落實實名制。”記者了解到,徐玉玉接到的詐騙電話為“171”開頭的號碼,在江蘇、廣東、福建、浙江、湖南、陜西等地,均發生過涉及170/171號段的電信詐騙。以170/171號段為主要服務平臺的虛擬運營商,不自己建設通信網絡,而是租用實體運營商(電信、聯通、移動)的網絡開展電信業務。部分基層民警反映,因170號段實名登記不嚴、實際歸屬地不明等,頗受詐騙犯罪嫌疑人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