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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萊商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敏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萊蕪市紀委消息:日前,經萊蕪市委批準,萊蕪市紀委對萊商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敏實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敏實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黨的十八大后仍連年接受他人為其組織的祝壽活動并收受賀禮,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投資入股關聯企業并領取分紅,違規自定薪酬,私設“小金庫”為高管人員發放績效薪酬;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未如實說明問題;違反群眾紀律,克扣信貸人員獎勵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收受特定關系人所送巨額干股并為其輸送巨額利益,組織他人虛開發票,涉嫌犯罪。

  李敏實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萊蕪市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萊蕪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萊蕪市監察局報萊蕪市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