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記者發稿,并無權威信源證實此次浪潮中秋加班與“奮進者計劃”有關。在記者的采訪中,浪潮員工只表示系正常加班,對于此前曝出的“奮進者申請書”及其與此次加班的關系無人多言。
9月6日,網友曬出一張《奮進者申請書(討論篇)》的PPT照片,稱“浪潮公司要求員工申請自愿放棄年休假以及實行6×12小時工作制,春節、國慶隨叫隨到”引發熱議。此后,證券時報記者聯系浪潮集團核實此事,有工作人員稱“近兩天將由人力資源部門回應此事,目前暫無進一步回應”。截至記者發稿,以上浪潮人員所稱的進一步回應仍未給出。記者撥打浪潮集團濟南總機,工作人員稱“中秋節期間都放假”,需正式上班后再聯系。
在此前采訪中,一浪潮中層干部家屬就“奮進者計劃”告訴記者,大約在1個月前,就已經知道浪潮內部開始討論“奮進者”這件事,不過并不了解具體細節。其他多名浪潮員工也證實聽說有“奮進者”,但也不清楚公司將如何執行。一自稱浪潮員工家屬的網友則在微博評論區發出一張“七、Fighter selection奮進者選拔”的文稿細則截圖。根據圖片,浪潮鼓勵員工爭當奮進者,“調動全員爭做奮進者的積極性,允許每一名有志于成為奮進者的員工都有機會。”企業還將“規范奮進者申請、推薦、審批、公示、宣誓流程。”
側面證實“奮進者”存在
“浪潮奮進者樂隊”成立并進行了首演
以上細則雖未得到浪潮方面回應,但“奮進者”其事則從多個側面得以證實。
早在9月1日,“奮進者計劃”被曝出的5天前,賬號主體認證為浪潮集團有限公司的“青春浪潮”公眾號即發文宣稱,“8月16日,由浪潮青年藝術團組建的‘浪潮奮進者樂隊’正式成立。7名來自不同部門的員工成為首批樂隊成員。該樂隊以弘揚奮進者、歌頌奮進者、爭當奮進者為主題,通過朝氣蓬勃、清新活力的音樂風格,激發青年斗志、凝聚青年力量,為早日實現浪潮夢鼓與呼。”文中稱,樂隊組建明確了“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只吸納優秀員工加入;二是堅持工作第一;三是只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排練;四是堅持積極向上、催人奮進的路線。首批樂隊成員名單顯示,7名成員分別來自浪潮云服務、浪潮國際、浪潮云數據中心、浪潮中國區等多部門。
值得注意的是,9月1日發文中提到“浪潮奮進者樂隊”將在9月14日午餐時間舉辦首場小型演出,在9月14日發文中證實“首演成功”,但樂隊名稱已被稱為“浪潮藝術團樂隊”,再無“奮進者”字樣。
爭議中的IT企業工作制
員工圖“更大發展前景” 外界質疑簽下“賣身契”
在此前媒體采訪中,諸多網友對浪潮“奮進者計劃”抱質疑或批評態度,認為簽訂了申請就是簽下了“賣身契”。而浪潮員工則表現淡然,認為沒什么大驚小怪的。有浪潮員工接受采訪時表示,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請成為“奮進者”,一是要員工自愿,二是要符合篩選條件。該員工認為這很合理,“更努力的工作換來更高的工資、更大的發展前景。”
雖然浪潮員工淡然處之,但山東誠信人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光緒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即使員工自愿簽訂“奮進者申請書”也系違法。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根據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放假時間,國家都是有強制規定的。”
無論爭議如何,IT企業的“奮進”工作制正在圈內蔓延。據了解,早在2010年,華為的“奮斗者協議”事件就曾引爆過網絡,當時,華為公司示意員工通過提交“奮斗者協議”申請成為“奮斗者”,以換取公司在年終獎、配股分紅、升遷與調薪方面的傾斜。而“奮斗者協議”必須包含以下內容:“我申請成為與公司共同奮斗的目標責任制員工,自愿放棄所有帶薪年休假,自愿放棄非指令性加班費,自愿放棄陪產假和婚假。”因為執行細則的相似性,此次浪潮的“奮進者計劃”也被懷疑借鑒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