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大女生稱相親遭強奸未遂 男方拒不承認
相親第一次見面,山大女生自稱險遭30歲男子強奸。經核實,事發當晚男子將女孩開車帶到華山一村莊,隨后對其摟抱、捂嘴,女孩掙脫后逃跑……28日,受傷女孩仍未出院:頸部外傷、寰樞椎半脫位,咽部充血。

講述:山大女生稱相親時遭強奸未遂
28日,山東大學學生張欣(化名)的老師找來律師,商量著張欣的維權訴訟問題。“9月18日晚她相親時,差點被相親對象強奸。”張欣的老師介紹。事發至今已10天,張欣由于受傷一直在醫院住院,警方一直也未作出處理決定。張欣的老師決定替學生出面,聘請律師要求派出所立案調查,否則將到法院自行起訴嫌疑人。
張欣的老師向記者轉述了事發經過:18日晚9:00多,張欣與男子還有介紹人一起離開飯店,這是張欣與男方第一次見面。隨后,男子并沒有順路先將張欣送回家,而是直接開車來到遠在華山街辦的朱家莊村的老家。該老師稱,張欣下車后被男子強行拽入家中,隨后采取強脫衣服、摟脖子、掐脖子、捂嘴等一系列行為,導致張欣的脖子受傷。張欣掙脫后,獨自跑到荒郊野外躲藏。隨后,張欣的好友報警,警方這才找到了她。
事發當晚,張欣被送往醫院,男子被警方帶走詢問。

傷情:女孩寰樞椎半脫位、咽部充血
28日中午,在山東大學第二醫院病房樓,張欣蜷縮在病床邊,脖子上戴著護頸罩。24歲的她說話聲很小,情急時忍不住落淚……
張欣的病歷顯示診斷結果為:頸部外傷,寰樞椎半脫位;咽部充血。目前,張欣入院治療已花了5600多元,再治療兩三日便可出院。“第一筆治療費是男方主動墊付的,第二筆費用再三催促他才支付。”張欣說。
對于其老師描述的經過,張欣表示認可。她補充介紹,當晚吃飯地點在大明湖附近,自己住在花園路,男子開車未將其順路放下,而是載著她一路向北穿過全福立交橋,直到華山街辦朱家莊村。“路上我一再要求下車,他卻將車門鎖死,說回家放下東西再送我。”從張欣的手機中記者看到,當天22:13曾向介紹人發出“陳姐,看微信”“救我”的信息,還發送了五六個位置定位。當天22: 27,張欣與同學的微信中曾發出“救我”“救救我”的信息。當天23:41,張欣向同學發信息稱,“跑不出來就被強奸了。”
張欣表示,不希望男子有任何賠償,只希望能將其繩之以法。
各方說法
男方:捂過女生嘴但未掐脖子
28日,記者來到華山街辦朱家莊村,涉事男子張宇(化名)并不在家。
電話中張宇告訴記者,事實并非像張欣所說的那樣。張宇說,兩人見面一直都是介紹人在說話,自己與張欣并無過多交流,所以想先把東西送回家,然后再送女生回家,趁回家路上這段時間深入交流了解一下。“路上她并未要求過下車,我也沒把車門鎖死。”張宇解釋,自己家位置有點偏僻,張欣本身有些緊張,所以出現了一些誤會。到家后,張欣還幫自己把車上的箱子搬回家,自己抱了她一下后,她就開始大喊,自己就用手捂住她的嘴,隨即認識到這樣做是錯誤的,松開手后張欣趁機跑掉。“其間沒有掐她脖子,也沒有勒她。”他說。
對于張欣的喉嚨為何會充血,張宇認為是喊叫聲音過大導致。至于張欣脖子上為什么有傷,張宇稱并不清楚。張宇稱,張欣的一再追究給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打擊,目前自己的車也被警方查扣,事后自己可能會追究張欣的法律責任。
介紹人:帶女孩回家是有企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