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周先生有同樣遭遇的孫良成今年73歲,他告訴記者,27年前他的工資是每月60多塊錢,這一千塊錢是近兩年的工資,在那個年代,1000元都可以買兩處院子。今年66歲的駱憲合和他的老伴都是農民,27年前他在一家紙廠當管理員,每月的工資50多元?!笆昵?,我來到銀行想把錢取出來,當時可以取3萬多元,但當時營業員告訴我取了就虧了。”駱憲合說,他想了想就沒取。

“27年前往銀行存錢時,我們都三四十歲,現在都成了六七十歲的老年人?!敝芟壬f,他們每個人都保存著27年前的“活期儲蓄存折”,記者看到這個存折上蓋著中國工商銀行的印章。
承諾的20多萬元變成了5000多元,這個錢數是按照什么算出來的?針對此事,菏澤工商銀行高新支行市中營業室張姓負責人表示,當年的公告上第三條明確寫明了“國家儲蓄利率和保值貼補率調整時,我行將隨之調整?!边@個5000多元錢是按照現在的利率計算出來的。
對于此類事件北京市都城(菏澤)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曉麗提醒,大家在選擇儲蓄或理財產品時,不要一味聽信工作人員的口頭承諾,一定要仔細看明白書面內容,不懂的地方可以讓工作人員明確書面告知。宣傳單或公告內容其中關于利率和保值貼補率的列舉和計算因其不確定性,在雙方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很難作為儲蓄存款合同的內容兌現。一旦發生糾紛,儲戶要求以該公告列舉的數額支付存款本息的主張就會缺少合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