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信息這樣被“出賣”:

  1,樓盤到訪登記信息,

  2,看房子>到接待臺登記個人姓名與電話號碼>被以1元/條左右的價格出賣

  3,物業、樓盤高管成批出售

  4,買房子期間填過各種信息>物業或樓盤高管拿到>以1條信息幾分到幾毛不等的價格成批出售

  5,中介公司自我客戶積累

  6,在網上掛出自己房屋信息用于出售或出租>錄入中介公司的內部系統>用于留存不停撥打電話

  (原文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