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6省份出臺關愛留守兒童政策 不滿16歲不得單獨居住

資料圖。志愿者與南京留守兒童共同制作富有創意的水果拼盤。泱波 攝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進城務工人員逐漸增多。與此同時,農村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心理等問題也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

  為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國家出臺了相關政策。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繼《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于今年2月發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東、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寧夏、安徽等26個省份出臺實施意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提出了具體措施。

  現狀——

  農村留守兒童占農村全部兒童的35.1%

  《意見》對“留守兒童”給出了明確定義: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根據國家衛計委發布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年)》,流動家庭與留守家庭成為常態家庭模式。農村留守兒童占農村全部兒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

  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尚曉援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與非留守兒童相比,留守兒童主要在心理方面處于劣勢。在外打工的父母會給留守兒童物質上的補償,但在教育、監護方面存在缺失。

  “對留守兒童來說,‘父母與子女’構成的核心家庭紐帶變得松弛,孩子對父母的親情相對淡漠,”尚曉援說,這將影響到留守兒童今后對自己孩子的培養方式,這一群體未來的核心家庭也會更容易解體,對社會的影響非常大。

中新社 記者 王駿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