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黃志鵬和被告吳娟于2015年年底經媒人介紹訂婚,經媒人之手黃志鵬給吳娟見面禮現金10萬元,幾天后又送“包袱”(當地習俗,包袱內有糖塊、糕點、煙酒等),價值6000余元。但是好景不長,2016年4月份黃志鵬卻一紙訴狀將吳娟告上了法庭,要求返還彩禮。
[原來這樣]
經過詢問得知,雙方訂婚之前見過幾次面,基本情況有了大致了解,雙方并對彼此家庭條件比較滿意,因此訂立婚約。但是在事后交往中,黃志鵬感覺吳娟有輕微智障,因而提出解除婚約,并且要求退還全部禮金。但是吳娟家人認為悔婚是黃志鵬單方面提出來的,黃志鵬及其家人負有全部責任,不愿意歸還全部禮金。兩家在解除婚約和退還禮金方面均有矛盾,無法達成妥協,也都不愿意做出讓步。
[登門調解]
回到法庭后,高立新法官本著化解矛盾的前提,利用午休和下班時間,帶領法庭工作人員數次驅車趕往原被告雙方家中。和當事人及其家人以嘮家常的方式談心,主動拉近和他們的距離,耐心傾聽他們的訴求,苦口婆心的做他們的思想工作。其中有兩次當事人下地干活了,高庭長就在家門口耐心等待,當了解完情況離開時,天已經黑了。
[干戈玉帛]
高法官聯系到雙方村委會,和他們一起做當事人的工作,獲得村支書等領導的大力幫助。開庭之前,高庭長對他們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兩家終于化干戈為玉帛,接受調解。
“奇葩男”訴未婚妻還彩禮:她智商太低
[法官有話說]
高法官告訴記者:今年年初,巨野縣文明辦狠剎“天價彩禮”風,通過相親大會、媒人培訓等方式,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婚戀觀,婚約財產案件也較往年大幅下降。這起案件的根本原因就是由于家長包辦、媒人催促,雙方缺乏了解溝通,導致矛盾糾紛出現。彩禮不應失去它本身的意義,在此也號召青年人樹立正確婚姻觀,要懂得婚姻幸福不是靠天價彩禮,而是靠勤勞的奮斗去創造財富,給老人減壓給社會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