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2月9日訊 今天是山東省2016年冬季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第一天。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在上午考試期間,省招考院工作人員監測到網絡上有人散布試題照片及答案。目前,公安機關已將一名參與舞弊考生帶走調查。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通報中提到,招考院工作人員是在今天上午考試期間,監測到有不法分子在考試過程中通過騰訊空間、QQ群等在網絡上散布試題照片及答案。發現情況后,省招考院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
“目前我們已鎖定一名參與舞弊的考生,公安機關已將其帶走調查,并將立案進一步調查其幕后舞弊團伙。”山東省招考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接下來的考試中,省招考院將繼續協助有關部門對舞弊團伙進行嚴厲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同時,加強在評卷環節對雷同卷的審查,對查實違規的考生及管理不力的相關責任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山東省招考院也提醒廣大考生,考生的違紀作弊行為將如實記錄在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中,影響考生正常畢業和高考錄取,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影響考生今后的發展。望廣大考生自覺遵守考生守則的有關要求,不攜帶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入場,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違紀作弊行為,形成誠信應考的考試氛圍,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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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的通知》規定,自2016年11月8日起,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
“在即將于12月9日至14日進行的2016年冬季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如考生有違紀、作弊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認定處理。”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與原來的《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違規處理規定》在違規行為種類和認定上差別不大,但在處罰力度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部分嚴重違規行為,如“組織團伙作弊”、“竊取試題”、“接收設備接收作弊信息”、“偽造證件替考”,增加了可給予停考1至3年的處罰。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幫助”、“兜售試題答案”、“替考和被替考者”均涉《刑法》處罰。(大眾網-山東24小時客戶端記者 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