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后送朋友回家本是件好事,但和酒駕、“耍酒瘋”擱到一塊兒,這性質就變了味兒。近日,海陽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2015年10月某日,邵某與朋友孫某、徐某等人一起喝酒,喝完酒后,邵某便開車送朋友孫某等人回家。沒想到半路上車胎軋破了,酒勁上來的邵某非說是因為孫某的原因才導致車胎被軋。一氣之下,邵某從車后備廂拿出一根鎬棒,將孫某打傷。之后,邵某又將開車經過的李某的后腦等多部位打傷,并砸壞車輛。李某逃走后,邵某又將男子王某的摩托車砸爛。直到接到報警的派出所民警趕到將邵某抓獲。到了派出所,邵某才發現自己也受傷了,后被到派出所的親屬陪同去了醫院救治。
后來邵某也沒當回事,隨即到外地打工且未留下聯系方式,公安部門遂予以網上通緝。2017年初,公安部門發現了邵某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本案經海陽法院審理,依法做出判決,被告人邵某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兩處輕微傷,情節嚴重,任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按照刑法相關規定,對被告人邵某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水母網)